德庆堂重修竣工庆典公告

发表时间:2018-11-25 05:33

德庆堂重修竣工庆典公告

致尊敬的各位宗亲:

   德庆堂重修竣工庆典暨祭祖仪式定于2018年12月5日(农历十月二十八日)上午八点举行,希望大家依时参加,在外工作当日回来参加庆典的宗亲,请自行掌握好时间。

具体安排以下:

1、上午8:00庆典准时开始,主持人致欢迎词;终身名誉会长宣布庆典大会开始。

2、举行“祠名和堂名”的揭匾仪式。

3、举行宗祠首祭,大家尽量前来参加。

4、长辈致庆典贺词。

5、筹委会代表讲话。

6、财务作捐款收入和费用支出报告。

7、新一届执行会长宣布祠堂管理章程、理事会人员名单及宣布未来的上灯方案。

   8、举行章程的签字仪式。

   9、终身名誉会长致贺词。

   10、宗亲自由祭拜。

   11、参加人员中午在祠堂聚餐。

   12、庆典结束。

附:以体现尊祖敬宗的情怀,前来参加庆典的宗亲,每人自愿为原则可敬献不少于30元的香资,以补贴庆典开支,为了体现尊老爱幼的情怀,15周岁及以下、70周岁及以上的宗亲不用敬献香资。

在此,欢迎各位宗亲踊跃参加。

          “德庆堂”筹委会

        2018年11月23日

德庆堂理事会章程

入粤基祖清公起,十四世祖就吉公(字宏德,口语“六公”)与正吉公(字宏纲,口语“七公”)于源三富礼格共建房屋一座曰“德庆堂”。历经变迁,年久失修,只遗模糊的辉煌记忆。宏德公、宏纲公后裔心灵的归属地、寻根谒祖的圣殿“德庆堂”,不能让它一直停留在后裔的描绘与传颂之中,为了让祖先灵魂有个归属之地,后裔有个上灯、集体议事的场所,重修“德庆堂”成了富礼格宏德公、宏纲公后裔的共同愿望。

公元二〇一七年初夏成立“德庆堂”筹建理事会,一致决定重修“德庆堂”,采用丁份摊派加捐款的方式进行筹款。经宏德公、宏纲公富礼格后裔的共同努力和无私奉献,筹建理事会的正确领导及辛勤付出,德庆堂于公元二〇一八年初春正式动工,同年农历十月廿八日落成庆典。

德庆堂重修后是一座钢筋混凝土单层结构的宗祠,青瓦白墙、宽敞亮丽、依水面山,小祠风暖,思绪悠然,“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由廿二世裔孙国柱书写的“德纲祠”高挂在正大门上方、“德庆堂”高挂在上堂正上方,上堂神龛供奉着十四世祖宏德公、宏纲公统领至十八世列列尊祖、祖妣香座,弘农家训及源流考贴挂在上堂两侧。德庆堂占地面积长19.8米、宽11.95米,建筑面积150多平方米,室内分上堂、天井、下堂、2个上堂正间、2个小侧厅、2个下堂正间及2个洗手间,露天部分有门坪。另外还有乡道通往祠堂面积为33.6平方米的水泥路。平面图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德庆堂是宏德公、宏纲公富礼格后裔的共同财产,共同供奉祖先神位、祭祀祖先神灵、举办宗族事务的公共场所。管理好、维护好、保护好这一圣地,是宏德公、宏纲公富礼格后裔的神圣职责。德庆堂重修落成庆典之日,成立德庆堂理事会,德庆堂的一切事务由理事会全权负责管理和处理。为了进一步完善德庆堂理事会组织机构,明确理事会成员的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财务管理制度,特成立本会,为规范运作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会名称:德庆堂理事会。

第三条、本会性质:民间组织,由宏德公、宏纲公富礼格后裔自愿发起成立。

第四条、本会的宗旨: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法规、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维护宗亲的合法权益、加强本族各支派的沟通和与外族的联系、奖学助学、救灾济贫、资源共享、团结互助、共建和谐社会,为促进社会稳定和建设繁荣富强的中国梦作出贡献。

第五条、本会一切运作必须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合法开展一切活动。

第六条、本会的基本活动:1、年初上灯;2、年中祭祀;3集体庆典;4、修订族谱;5、涉外事务。

第七条、本会会址:新田镇源三村富礼格德庆堂

第二章 宗亲

第八条、凡跟“德庆堂”有关联的宏德公、宏纲公后裔均为“德庆堂”宗亲。

第九条、“德庆堂”宗亲必须自觉树立“尊族、爱族、护族”意识,增强“德庆堂”宗亲“一家人”的观念,谨记家训,听从理事会的统一指挥,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不忘履行责任和义务,主动自觉地协助理事会开展工作,积极参与祠堂管理,弘扬优良传统,遵守祠堂理事会章程。

  第十条、宗亲享有下列权利

1、宗亲均享有使用本会公共资源、参与本会组织活动的权利,除自己主动放弃的,其他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此权利。

2、宗亲享有参与理事会组织的每年正月十二的上灯活动的权利,当年添丁户应主动联系理事会执行会长,商议明年的上灯事宜,当年添头丁者负责接灯。参加宴席宗亲则出份子钱(金额为上年喜宴标准),活动盈余金额划归理事会所有,不足部分则由当年添丁者平摊。

3、宗亲享有参与理事会组织的年中祭祀权利,具体时间、份子钱金额由理事会当年择日后发布,活动盈余金额划归理事会管理,不足部分则由理事会从经费上划转。

4、宗亲享有参与理事会组织的其它庆典活动、涉外事务的权利。

5、宗亲享有推荐理事会成员及被推荐为理事会成员的权利。

6、宗亲享有对本会公共利益的各项工作的监督权和建议权。

7、宗亲享有对本会公共利益的各项工作的知情权和提出解释权,负责解释的理事会成员不得拒绝回答。

8、宗亲享有在本会微信群(富礼格“德庆堂”宗亲群)的言论自由权,但需严格使用文明用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其他宗亲的权利。

9、宗亲遇到自然灾难或重大疾病需要救助时享有提出要求帮助的权利,可以通过电话、微信或书面向理事会提出,理事会视事态严重程度,经被救助人同意,可以在本会微信群发起捐款倡议书,其他宗亲不得在本会微信群发起及转发任何有关捐款的倡议书。

10、将来宗亲子女享有奖学助学的权利,逐步推进建立奖学助学基金,具体办法及奖学助学金额以当年理事会公告为准。

第十一条、宗亲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宗亲有牢记家训、维护德庆堂整体利益、维护家族利益的义务,并时刻提醒自己是“德庆堂”的一份子,一言一行代表着“德庆堂”刁氏族人的形象。

2、宗亲参与上灯、祭祀、其它集体活动或涉外事务时有缴纳份子钱的义务。

3、宗亲应爱护祠堂的公共财产,共同维护祠堂的环境,承诺不私自占用祠堂区域内任何空间及占有任何财物的义务。如:不得占用祠堂建筑物堆放杂物、不得占用门坪堆放沙石或五谷杂粮、不得在祠堂范围内私自种植花草树木蔬菜、不得占用祠堂管辖的道路停放车辆等。

4、本会一切行事均为公开、透明化,宗亲有监督理事会工作并提出意见的义务。

5、宗亲有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义务。

6、理事会成员在执行日常活动时,宗亲有提供以身作则及协助的义务,以便理事会的工作的顺利展开。

第三章 理事会

第十二条、理事会成员产生及职能安排

1、理事会设立理事会成员若干名,由公道正派、尊祖孝亲、乐于奉献、团结进取、敢说能干者出任,参与理事会的日常事务及祠堂管理,由管理人员及监事人员组成;

2、推荐1名德高望重的年长或辈份高者出任会长,负责签署理事会决议、代表出席重大活动;

3、推荐执行会长2名,负责处理理事会的日常事务及祠堂管理;

4、按十七世祖每分支各推荐1名副会长,参与理事会日常事务及祠堂管理;

5、不推荐专门的财务管理人员,由执行会长分别兼任,掌管祠堂的经费管

理及运作,由管理人员的全体副会长进行监督,每次组织活动后实时公开经费使用及结余情况;

6、理事会不设立专门的监事人员,设立终身名誉会长1名,由祠堂重修捐

款最多者出任,捐款在壹万元及以上者和往届正副会长未连任者出任本届名誉会长,名誉会长监督指导理事会的日常事务及祠堂管理。

第十三条、理事会成员必须以满腔的热情为本会做贡献,在经济上、精力上给予最大程度的奉献。

第十四条、理事会成员任期五年,通过推荐可以连任;理事会成员都是宗亲的勤务员,所组织的活动均以宗亲为念,不得以权谋私;理事会成员必须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在执行工作时必须规范自己的工作行为,做到热情有礼、真诚待人,对自己的过失承担责任;理事会成员协助分支宗亲参加各类活动,转达理事会的建议和通知时要到位,并及时向理事会反映所属分支遇到的问题和意见;理事会成员任职期间,可以自行提出调整或辞去其职务,但必须对本会负责;理事会成员时刻接受全体宗亲的监督。

第十五条、理事会每年春节前后举行一次理事会会议,动员全体理事会成员参加;理事会可以不定期组织理事会成员会议,以探讨内部的相关问题及发展方向;祠堂日常事务由执行会长2人共同商议并决策,需要扩大会议时,召集全体理事会成员参加,理事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决策,不得无故推辞。

第十六条、理事会推出重大事项决策,必须经全体理事会成员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方可执行。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十七条、经费的来源

1、每年上灯、祭祀及其它活动结余金额。

2、宗亲的捐赠,接受宗亲不限年龄结合自己经济能力的不设限额的捐赠。

3、其他收入,如剩余经费的投资收益。

第十八条、经费取之于亲,用之于亲,经费属于全体宗亲所有,用于本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及活动。

第十九条、本会各项日常活动开支必须预先向执行会长申请,执行会长一致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不予支取及报销。

第二十条、涉外事务

1、其它各支派祠堂或举行其他属于宗亲事务的庆典等活动,需要邀请德庆堂理事会的,由执行会长决议指派相关宗亲出席参加并赠送礼品等,差旅及礼品费用由理事会支付。

2、凡被邀请以理事会名义出席参与的各种活动,应事先经得执行会长决议同意,若未经同意,任何宗亲不准擅自以理事会的名义自行组织参与。凡以个人或其他组织名义出席参与各种活动的,其一切费用自理,理事会不予支取及报销。

第二十一条、经费账务全部公开原则,经费使用由全体宗亲审查监督,一切支出款项必须在春节前后举行的理事会会议上公布经费支出项目及金额,重大活动的开支必须在活动后公开,并对任何一位宗亲提出的质疑作出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会的经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如发现这种违规行为,本会将采用一切手段责其退还并公之于众;如有违法行为,本会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 拓展服务和活动方向

第二十三条、本会将组织拓展如下方面的服务和活动

1、为了加强宗亲之间的联系,组织宗亲联谊会,加强联系、共叙乡情。

根据宗亲的资源优势,开展互帮互助、共谋发展、奖学助学、救灾济贫等活动。

2、青年人朝气蓬勃,正在兴旺时期,是时代的弄潮儿,成立微信群:“德

庆堂”青年聊聊群,欢迎年龄40周岁以下的新田宗亲自愿加入,以此促进青年人之间的交流,传递正能量。

3、三个女人一台戏,女士能顶半边天,成立微信群:“德庆堂”女士说说群,

欢迎所有与德庆堂有关的女士们加入,以此促进女士们之间的交流,相夫教子、尊老爱幼,承担家庭和谐、发展之重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全体宗亲承诺必经严格遵守执行本章程之条款。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后章程若需修改,由理事会按程序负责实施;自新的本会章程公布之日起,旧的本会章程同时废止。

德庆堂理事会授权发布

农历二〇一八年十月廿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