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汉终了十二年心愿

发表时间:2023-11-21 06:21

七旬老汉刁锦才终了十二年心愿

吴银华,顾建兵,陈永平

江海晚报2013-09-26


“12年了,袁法官一直接济着我这个麻风病人,今天你们又亲自把执行款送到我家里,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中秋节,家住通州区金沙镇口字桥村八组年逾七旬的刁锦才老汉从通州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何毓飞手中接过两万元执行款后激动地说。


刁锦才老汉因患有麻风病,一生未婚,一直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2001年,刁老汉遭遇交通事故被评为十级伤残,法院判肇事者王某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人民币13012元。为逃避执行,王某外出打工,下落不明,刁老汉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袁锦龙在执行中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可供执行的财产只有平房一间。因刁老汉不愿意接受平房抵偿,而王某再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征求刁老汉意见后,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程序。


10多年来,袁锦龙从未停止对该案的执行。袁锦龙一方面继续查询其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另一方面每到年末就到王某住处寻找被执行人。但一年又一年,该案仍然毫无进展。


看到刁老汉孤苦伶仃,无依无靠,经济生活陷入困顿,袁锦龙不忍心坐视不管,于是他经常自掏腰包,200元、300元地接济他。多年下来,袁锦龙自掏腰包共救济刁老汉有数千元之多。虽然救济的钱能解刁老汉的一时的燃眉之急,但是案件没有执结就像一块心病始终困扰着全体执行干警的心。特别是在2007年的一个夏天,刁老汉不幸又摔断了大腿,行动不便,急需医疗费。在万般无奈之下,刁老汉又想到了法院,由村干部带着他到法院讨要赔偿款。袁锦龙与其他执行干警一起把刁老汉送到医院,并为其垫付了相关医疗费。但从那以后,刁老汉到法院的次数明显变少了,执行干警的心却揪得更紧了。


今年年初,该院部署开展执行积案清理活动,该案也被列入恢复执行范畴。执行局何毓飞副局长把该案继续分到袁锦龙手上。袁锦龙向公安部门查询了被执行人的家庭户籍信息,被告知王某现常住盐城市新城区。


在司法查控系统查询银行存款无果后,袁锦龙决定去盐城寻找失踪12年的被执行人王某。到达盐城后,经当地公安协助调查,袁锦龙得知王某现已不在盐城,而是在苏州市跨塘镇,于是又马不停蹄地赶往苏州。经与苏州公安核实,被执行人王某与苏州王某虽同名同姓,但并不是同一人。


虽然袁锦龙有些苦闷,但并没有轻言放弃。经多方查询,袁锦龙终于在今年9月初查到被执行人王某的配偶有一笔钱款存入银行。袁锦龙迅速冻结存款,并通知被执行人履行赔偿义务。经袁锦龙多次耐心地与被执行人明理释法,被执行人王某最后同意以两万元赔偿款一次性了结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