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不利己,专门害人:明代河南开封“锄断瓜苗案”详解

发表时间:2023-06-26 09:00

毫不利己,专门害人:明代河南开封“锄断瓜苗案”详解

开封府原武县百姓娄以济,以种瓜为业,被邻人刁启寅纵猪作践糟蹋。娄以济因此寻机杀了刁家的猪,刁启寅怀恨于心,过了一个多月,趁夜摸黑尽数锄断了娄以济的瓜苗,以报杀猪之仇。娄以济不知是谁所为,只得赶赴县衙呈告,称自己种瓜为业,乃是一家衣食,仰瓜为命,夜里不知被何人盗挖,全部锄断,不留一蔓,瓜遭坏尽,家无别业,老幼哭天,日食无度,乞望官府查究恶贼,治罪取偿,以使全家有望,不至饿死。

时任原武知县路伯通,见状所告,既未指明盗贼,又无明证,如何捕治?再三思虑道:“锄瓜必用锄头,而瓜藤味苦,其人锄断一园之瓜,其锄刃必有苦味,可从此处参详下手。”即令四名捕快,直接赶到娄以济所在的村庄,吩咐公示知县要开路迎接上司,须尽数将村中锄头借用一日,锄头的木柄都要写清自己的名字,以便衙门次日散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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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半日,一村锄头已尽数收齐,路知县对娄以济嘱咐道:“你告盗锄瓜,又无姓名,可试将这些锄刀舐过,看谁的刃口有苦味,一旦分明,本县就为你捕拿锄瓜的人。”娄以济依令舐刃,其中有一把的确有苦味,木柄写有刁启寅的名号。路知县立刻派公差拘拿刁启寅到堂,肃然讯问:“你因何昨夜锄断娄以济一整园的瓜?”刁启寅大呼冤枉,不肯承认,路知县笑道:“瓜藤味苦,这里只有你的锄刃有苦味,如何不承认?你可自行舔舐看看,再舐他人的,看有无苦味?本县正是以此锄分辨,不然衙门令百姓开路,难道要借你乡的锄头用?”刁启寅无法抵饰,只好顿首伏罪。

路知县认为刁启寅阴鸷害物,“曾参芸而误断,怒触严亲;楚令窃于梁园,怨结邻国”,毫不利己,专门害人,导致娄以济一年之胼胝(俗称“老茧”)空劳,数口衣食无以仰仗,合计赃物,定为窃盗,拟加大杖,免去黥刑(刺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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