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祠和家庙发表时间:2018-10-05 17:56 宗祠和家庙
据清初《光泽县志》载,当地“从前各族宗祠无几,近数十年,凡聚族而居者,城乡多各建祠。春秋祭祀,序昭穆,崇功德,敬老尊贤,颇有追远睦族遗意。”(清·乾隆《光泽县志》卷四《舆地志·风俗》)一般家族不仅有一族合祀的族祠、宗祠(或称“总祠”),族内各房、各支房,往往还有各自的支祠、房祠,以奉祀各直系祖先。旧时漳州府诏安县,“居则容膝可安,而必有祖祠、有宗祠、有支祠。”(陈盛韶《问俗录》卷四《诏安县》)这一时期的宗祠大都保留至今。据厦门大学陈支平教授等调查,连城新泉的张氏家族,除总祠外,另有支祠24座;惠安山腰庄氏家族,族众数万人,大小祠堂超过100座,其准确座数连族人也说不清。福州郊区尚干的林氏家族,族众近万人,大小祠堂不下50座。为显族威,大宗祠堂还盖进省城。一些同姓氏的大家族,有的合建跨地域大宗祠。民国时期,永定“乡村之中,不论大小姓,皆合建祖祠,复合散居各乡及徙居各处之同宗在邑城建祠。”(民国《永定县志》卷十五《礼俗》)仙游县黄氏家族,派下子孙散居30余村,各地黄姓集议,在县城合建黄氏大宗祠。福建林氏是人数最多的家族之一,清初曾会同八闽林氏族人,于福州创林氏大宗祠。此外,在海外及台湾的分支子孙,与乡土宗祠也保持了密切联系。民国时,漳州许氏家族,居新加坡、马来西亚者,曾联袂返乡倡建新加坡许氏大宗祠。 祠堂的建筑大多讲究“风水,通常是在祖先最先居住的地方,将旧房改建成祠堂;一些家族建宅时,往往先建祠堂。闽北一些单姓小村落,无力筹建大祠堂,便在村前选址设牌位,供祖先。祠堂一般多位于正寝(前堂)东侧,讲究的有三间二外门。正大门平常不开,只在春秋二祭或族人议大事时开启。正厅外,有储藏祭器、遗书的小房子,环绕成一个独立的建筑群。普通的祠堂只有一间正厅,正厅内设4个龛(也有8-10个龛者),龛中置一个柜,内藏祖宗牌位(称“神主牌”),4龛神位依次为高祖考、高祖妣和考、妣的官位、姓名字号。每龛前各设一矮长桌,用以摆放祭品。一些宗祠里,凡本族新添男丁要贴张红纸在柱上,上书×××长子(或次子等)、取名×××,以示到祖先面前报到。如今闽南一些祠堂大厅正中大木龛中列祖列宗的神主牌位,已被各主遗像所取代。本房死者若有子已婚(不属夭折)者,其遗像可入祖厅正堂。惠安崇武一带,几乎所有宗祠厅堂的龙壁都贴有符篆、“金箔”及用锡箔色纸剪成的镜、尺、剪刀、双喜等图,用以镇宅。符篆多书“北方玄武大神镇宅”、“西方白虎大神镇宅”、“东方青龙大神镇宅”、“南方朱雀大神镇宅”等。平日祠堂空屋有借给家无住房的族人居住,有的族人的灵柩也寄放在祠中。族人去世,则送香灰入祠。外出族人来谒祖寻根时,必先到祠堂祭拜,而后包上祠堂的香灰及家乡泥土带走,以示不忘根本。 清刘大櫆《方氏支祠碑记》:“然吾以为后世之宗祠,犹有先王宗法之遗意,彼其所谓统宗之祠,族人莫不宗焉。《郭沫若《洪波曲》第十六章三:“他们也是什么东西都丢光了,暂时住在 水东门 的娘家-- 岑氏宗祠里。”《红楼梦》第五三回:“原来宁府西边另一个院子,黑油栅栏内五间大门,上悬一块匾,写着是‘贾氏宗祠’四个大字......进入院中,白石甬路,两边皆是苍松翠柏;月台上设着青绿古铜鼎彝等器......里边香烛辉煌,锦帐绣幙,虽列着神主,却看不真切。只见贾府诸人分昭穆排班立定:贾敬主祭;贾赦陪祭,贾珍献爵;贾琏、贾琮献帛,宝玉捧香,贾菖、贾菱殿拜毯,守焚池。青衣乐奏,三献爵,拜兴毕,焚帛奠酒。礼毕,乐止,退出。” 宗祠,除了作为祭祀场所之外,还是执行族规家法的地方。族人的冠礼、婚礼、丧礼基本上都在祠堂进行的。有的宗族规定族人之间或族人家庭之中发生争执,都要到祠堂中裁决。所以,在封建时代,祠堂在一定意义上又成了衙门,具有一族“公堂”的性质。 中国人是世界上最有祖先崇拜传统的民族。在每个家族中,往往都有一个场所来供奉已去世的祖先的神主牌位。所以,旧时的每个家族都会有本家族的祠堂,并给它取一个名号,这个名号就叫“堂号”,目的是让子孙们每提起自家堂号就知道本族的来源,纪念祖先功德。 俗话说,树大分杈。随着生命的传递、繁衍,家族也会不断扩大,扩大的结果是一些家族从祖居地迁居他处,另开基业,形成新的分支和新的宗族,自然也有不少家族远赴重洋,在海外定居,这些新形成的宗族和分支,往往又会建立新的祠堂,来供奉最亲近的祖先。于是,由一个祠堂又衍生新的祠堂来。 宗祠,虽然是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产物,在当今则有其新的存在的意义和社会作用。随着改革开放和全球华人寻根热潮的兴起,许多宗祠被新建和修复,族谱被续修,而海外华人则不断翻新旧宗祠,联络故众。可以说,今天的宗祠已经没有了“宗族主义”的负面作用,只具有帮助人们寻根问祖、缅怀先祖、激励后人、互相协作的积极意义,是对于加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中华民族的团结产生巨大的作用。 下一篇河南林县刁公岩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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